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-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评分
四川省全域旅游认定管理办法?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***院关于全域旅游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第十一届三、四次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省委省***《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》,切实做好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(以下简称“示范区”)创建、验收、认定、管理等工作,依据《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》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、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文件要求,制定本办法。
《四川省全域旅游认定管理办法》于2020年11月12日发布,以下是部分内容:
- 第二条:本办法所指的示范区是指将县级行政区划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,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,统一规划布局,创新体制机制,优化公共服务,推进融合发展,提升服务品质,实施整体营销,具有较强示范作用,发展经验具备***推广价值,且***化和旅游厅认定的区域。
- 第三条:示范区聚焦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,以旅游发展全域化、旅游供给品质化、旅游治理规范化和旅游效益最大化为目标,坚持改革创新,强化统筹推进,突出创建特色,充分发挥旅游关联度高、带动性强的独特优势,不断提高旅游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。
- 第四条:示范区创建、验收、认定和管理工作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遵循“注重实效、突出示范,严格标准、统一认定,有进有出、动态管理”的原则。
- 第十条:市(州)文化和旅游局对创建单位创建工作方案进行审核,确保创建工作“组织机构健全、任务分工明确、督导责任落实”,并加强对创建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。
- 第十一条:验收***用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。《标准》基本项目总分1000分,创新项目加分200分,共计1200分。通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的最低得分为900分(含)。
- 第十二条: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创建工作开展情况,启动创建单位验收工作。创建单位开展创建满一年且自评达到900分(含)以上的;且具有不少于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,或国家级旅游度***区,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;或具有2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;或具有2个以上省级旅游度***区;或具有一个4A旅游景区和一个省级旅游度***区;或具有一个4A旅游景区和一个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;或一个省级旅游度***区。
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?
验收对象为经审核通过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县级创建单位、地级创建单位所辖区县和直辖市所辖区县创建单位。认定对象为通过省级文化和旅***政部门初审验收的创建单位。
程 序
1.验收申请。由创建单位所在地人民***向省级文化和旅***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。
2.验收初审。由省级文化和旅***政部门依据《办法》和《标准》的规定和要求,制定验收实施方案,根据验收得分结果确定申请认定的创建单位。
3.认定申请。由省级文化和旅***政部门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认定申请,各省(区、市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请认定的创建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(按得分高低排序),同时提交下列材料。
(1)省级文化和旅***政部门的认定申请、验收实施方案和验收初审报告;
(2)验收打分和检查项目的说明材料;
(3)申请验收单位创建申报书、创建方案、专题汇报文字材料(3000字以内)、全域旅游产业运行情况、创建工作视频(10分钟以内)和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。
以上材料除***外(须***用MP4格式)均须提供纸质版(一式二份)和电子版(图片须***用JPG格式,文字材料需***用PDF格式,和***存储在同一张U盘中),请于2019年5月1日前一并寄至文化和旅游部***开发司区域协调处(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)。
4.认定审核。文化和旅游部以省级文化和旅***政部门提交的材料为认定参考依据,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会议评审,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通过会议评审的创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。综合会议评审和现场检查结果,确定通过审核的名单。
5.认定公示。文化和旅游部对通过审核的创建单位,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阶段无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的通过公示;若出现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等情况,文化和旅游部调查核实后做出相应处理。
6.认定命名。对通过公示的创建单位,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为“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”。对通过公示的地级创建单位所辖区县,结果作为地级创建单位认定的依据,待辖区内70%的县级单位通过验收认定后对地级创建单位进行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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